胡明太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乳集用(91)字第08050234号和乳集用(91)字第08050233号遗失,土地面积均为92.9平方米,坐落于夏村镇胡八庄村,用途为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土地证乳集用(91)字第08050234号和乳集用(91)字第08050233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明太
2025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