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司法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
检查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检查主体 | 承办机构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备注 |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检查 | 1. 《律师法》 (1996年5月通过,2017年9月修正)第四条。 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8年7月司法部令第111号发布,2018年12月司法部令第142号修正)第六十四条。 3.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7月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 2016年9月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第五十条。 4.《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部令第121号)第四条、第六条。 | 乳山市司法局 | 乳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律师事务所、律师 | 1.律师队伍建设情况。 2.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3.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4.内部管理情况。 5.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6.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 7.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法行政机关根据需要认为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 | 现场检查 | 一次/年 | |
对公证员、公证机构的检查 | 1.《公证程序规则》(2006年5月18日司法部令第103号发布,2020年10月20日司法部令第145号修正)第八条。 2.《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2月司法部令第101号发布)第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 乳山市司法局 | 乳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乳山市公证处 | 1.公证机构组织建设情况。 2公证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3.公证机构执业活动情况。 4.公证机构质量控制情况。 5.公证机构内部管理情况。 | 现场检查 | 一次/年 | |
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检查 |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59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第三十四条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第四十条 | 乳山市司法局 | 乳山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 1.党建工作情况。 2.资质管理情况。 3.队伍建设情况。 4.年度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5.内部管理情况。 6.遵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7.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情况。 8.国家行政机关认为应当考核的其他事项。 | 现场检查 | 一次/年 | |
对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的检查 |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山 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印章样式及使用 说明>的通知》(鲁司( 2018 )50号)第六条。 | 乳山市司法局 | 乳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 |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2.执行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情况。3.业务开展和鉴定质量情况。4.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5.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情况。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现场检查 | 一次/年 | |
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检查 | 《山东省法治宣传条例》(2017年9月通过)第十一条。 | 乳山市司法局 | 乳山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 企业和社会组织 | 检查本行政区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 | 随机抽查 | 一次/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