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关于乳山市夏村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拟审批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3-27 14:18:30
  •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
  • 点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5年03月27日我局拟对乳山市夏村河生态修复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3月27日-2025年04月0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6660338

 电子信箱:rshbjxzxk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乳山市深圳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264500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乳山市夏村河生态修复工程

乳山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乳山市城南河-夏村河(污水处理厂-西耿家村)河段

威海卓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对于拟修复城南河-夏村河(污水处理厂-西耿家村)河段,修复长度共计约7.13km,生态修复面积约为830亩。建立水域-陆域一体化生态平衡系统等,恢复河流自净能力,提升河道环境承载力。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湿地系统生境改造、水生植物系统构建、内源改善和岸坡缓冲带构建等及配套设施。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湿地系统生境改造、水生植物系统构建、内源改善和岸坡缓冲带构建等及配套设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作业时,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严禁直接排入周边水域,建设临时隔油沉淀池,用于收集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沉淀池进行防渗处理;

    (2)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乱抛弃杂物、垃圾,开挖的淤泥等集中堆放并送至指定地点;

    (3)避免雨季施工,并对施工场地周边的堤围进行加固和防渗漏处理,防止在暴雨期间的地表径流和场地积水漫入河道;

    (4)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严禁直接排放,使用临时旱厕及依托公共旱厕,定期清运堆肥;

    (5)严格在施工作业区内堆放临时土方,并采取必要的遮挡覆盖措施,避免发生风蚀、水蚀危害;

    (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范执行,对施工期污水的排放进行严格管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严格落实施工、运输扬尘防治各项措施,采取围挡、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减轻扬尘影响和污染程度;

(2)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四、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不占用基本农田,施工期现场采用编织袋装土围挡,外表面覆盖密目网,避免水土流失;

(2)临时堆场使用结束后对场地进行疏松平整,恢复植被;

(3)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尤其是临时占地,按征地要求,不能超出界限。涉及的临时施工占地荒地,待工程结束后,拆除临时占地上的设施,清理平整土地后,恢复原有植被;

(4)施工时期清淤选择枯水期,严格控制开挖面,尽可能在设计时间内完成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机械在水中的往返次数,同时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将扰动的悬浮物拦截在围挡区内;

(5)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6)施工中底泥清淤时间选在4月,避开暴雨期,减少暴雨冲刷,减轻水土流失;

(7)对施工扰动区域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治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依托沿线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所有淤泥均运送至河道内临时沥水场进行自然干化,坡脚采用编织袋土围堰进行围挡,淤泥干化后由三方人员进行清运,拉运至临时堆场,沥水底泥临时暂存后与临时堆场储罐污泥外运其他工程进行填方使用

(3)施工期间机械/车辆冲洗废水隔油池浮油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4)沉淀池污泥收集后送市政指定的地点处理。清理垃圾为场地、河道及施工后的现场清理主要为杂草、枯枝及杂物等,收集后送市政指定的地点处理。拆除的废弃建筑垃圾为临时隔油沉淀池及围堰拆除时的建筑垃圾。本工程内不设置弃土场,弃土由乳山市砂资源管理工作专班进行资源化利用,运输车辆全程密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