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检查主体 | 承办机构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备注 |
对爆破作业单位的安全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乳山市公安局 | 爆破作业单位 | 爆炸物品存储库治安防范,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爆炸物品领用发放登记;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爆破作业现场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等内容 | 日常检查 | 爆破作业单位所在辖区派出所每月检查一次,治安大队每季度检查一次 | ||
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检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乳山市公安局 |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 剧毒化学品存储库治安防范,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剧毒化学品领用发放登记;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管理等内容 | 日常检查 |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所在辖区派出所每月检查一次,治安大队每季度检查一次 | ||
对公务用枪的安全检查 | 《枪支管理法》 | 乳山市公安局 | 公务用枪配备单位 | 枪弹库治安防范,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枪支、弹药日常领用、归还登记;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管理等内容 | 日常检查 | 公务用枪配备单位所在辖区派出所每月检查一次,治安大队每季度检查一次 | ||
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 乳山市公安局 | 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 | 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情况;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保安培训单位基本情况;保安培训教学情况 | 日常检查 | 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所在辖区派出所每月检查一次,治安大队每季度检查一次 | ||
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检查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乳山市公安局 |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 | 烟花爆竹存储库治安防范,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内容 | 日常检查、配合检查 |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单位所在辖区派出所每月检查一次,治安大队每季度检查一次 | ||
备注:1.“涉企”是指行政检查的对象是市场主体,主要包括:(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 业合作社(联合社)、个体工商户等;(2)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3)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 2.检查主体为实施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行政执法部门,如有配合部门的一并填入。 3.检查方式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