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5年04月24日我局拟对乳山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新建城乡垃圾末端处置工业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4月24日-2025年0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6660338
电子信箱:rshbjxzxk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乳山市深圳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264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乳山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新建城乡垃圾末端处置工业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乳山市润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乳山寨镇小庵村西侧、驾马沟南侧、S208东侧废弃的采石坑 | 日照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座,建设场堤坝工程、地表水导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系统、填埋气倒排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等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场所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集中堆放并进行遮盖、及时清洗施工车辆和施工场地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施工期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不能再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输至指定堆放地点之中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圾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做好厂区周围环境绿化,做好生态修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 1.废气 采取覆盖措施、密闭、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空气中颗粒物浓度,控制扬尘无组织排放。石笼导气管顶端设自动燃烧装置,垃圾填埋气经导气石笼收集后,浓度接近5%自动燃烧,填埋区采取喷洒除臭剂、绿化吸收等措施;渗滤液站恶臭气体采取植物液洗涤塔除臭法+活性炭吸附法处理后,通过风机增压后从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渗滤液及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调节池,经污水处理设施(还原中和混凝沉淀+软化混凝沉淀+UF系统+RO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洒水降尘和绿化用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循环回用; 3.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实体墙隔音、加强设备保养检修、优化场区平面布置、合理布局等措施; 4.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泥压滤为块状泥饼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桶、废机油、废膜组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