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军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乳集建201516817号,土地证乳集用()字第1317042号遗失,坐落为徐家镇小浩口村,用途为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于洪军现声明将房产证乳集建201516817号,土地证乳集用()字第1317042号作废。
声明人:于洪军
2025年4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