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林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乳山寨镇耳沟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集用(2007)字第11250121号遗失,占地面积144.43平方米,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声明人: 王长林
时间:2025年 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