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74号)文件规定,乳山市南黄中心卫生院申请认定就业见习单位。经人社部门实地考察评估,该单位拥有合格的见习场所,制定了完善的见习管理制度,具备见习培训条件和师资力量,劳动关系良好。综上,认定该单位为乳山市就业见习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4月10日
监督电话:0631-665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