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83004367213P/2025-01165 文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乳山市冯家镇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5-04-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截止日期:
冯家镇卧龙村孙建民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日期: 16:19:00
  • 文章来源:乳山市冯家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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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建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卧龙村的房屋所有权证1446-48-0236遗失,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房屋建筑面积75.12平方米。根据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4)鲁1083民初4098号,由继承人孙淑梅代为申请挂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至冯家镇宅基地管理办公室,逾期将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

特此声明。

申请人:孙淑梅

2025年4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