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广玖因保管不善,将育黎镇下宋格庄村于广玖的乳集用()字第0716041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遗失(占地面积97.65平方米,建筑面积78.47平方米)(东至丁宁,西至道路,南至道路,北至丁文松),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宁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