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医保协议关系的公告(第三批)
  • 发布日期:2025-05-30 15:41:12
  • 文章来源:乳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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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威海市医保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由于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我中心正式解除与威海市龙凤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二百一十一店、威海立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乳山舜沣店的医保协议关系。

特此公告。

乳山市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