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快办”优化营商环境系列】第447集:《市场监管微课堂:关于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提醒告诫书》
  • 发布日期:2025-05-31 09:32:00
  • 文章来源: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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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6月25日起,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企业未依照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有相关疑问,也可以联系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认证科咨询,联系电话0631-666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