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树东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乳房南字第0929-200134号遗失,建筑面积110.4平方米;坐落为南黄镇西珠塂村,用途为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将房产证:乳房南字第0929-200134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树东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