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及乳山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鲁1083执696号、乳山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鲁1083执696号,2025年6月13日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依法注销金春玲位于乳山市银滩翰林名苑30-1-502室的房产证:201208525号;土地证:(2012)第30747号;他项权证:1205119号。现公告此证废止。
乳山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