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长广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乳房字第1134412号遗失,建筑面积74.82平方米,坐落为大孤山镇石硼杨家村,用途为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房产证乳房字第1134412号作废。
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乳山市大孤山镇宅基地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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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大孤山镇宅基地管理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