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威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我市3批次自消毒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乳山市大展火锅店提供给就餐者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自消毒餐具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3月25日,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乳山市大展火锅店送达《检验报告》(编号RSJC25020542),2025年4月2日,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向乳山市大展火锅店送达《检验报告》(编号SBJ25435630350GZ、SBJZ25435630343),因该餐具是提供给就餐者使用的,未售出,无需进行召回。
(二)处置情况
乳山市大展火锅店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按照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乳山市大展火锅店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
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