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6-30 09:55:24
  • 文章来源:乳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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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结合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实际,近日,乳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八批乳山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申报、初审、评审等流程,共推荐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0名(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6月30日至7月6日,共7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乳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进行实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乳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乳山市文物局)

联系电话:0631—6661685

电子邮箱:rsfybhk@163.com


附件:第八批乳山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乳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乳山市文物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