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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价格政策、规范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行为,我局决定在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25年5月14日-2025年11月30日
二、检查对象
乳山市辖区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三、抽查数量
在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名单中按照分级分类的方式抽取。
(一)在乳山市辖区内A级公立医疗机构名单中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不低于30%的单位进行检查。
(二)在乳山市辖区内B级公立医疗机构名单中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不低于30%的单位进行检查。
(三)在乳山市辖区内C级公立医疗机构名单中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不低于30%的单位进行检查。
(四)在乳山市辖区内D级公立医疗机构名单中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不低于30%的单位进行检查。
四、检查内容
1.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违反规定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以及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
2.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按政策规定进行收费,有无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允许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卫生材料,有无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额),以及是否存在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费;
3.医疗机构销售高值植(介)入类医用耗材,有无超过规定的价格水平或加价率销售;
4.明码标价与价格公示执行情况;
5.其他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计划。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各级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文件要求制定抽查计划。
(二)发起任务、做好抽取。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抽查计划确定的检查事项和比例,发起任务并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取执法人员并派发工作任务。
(三)开展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登录系统打印检查表单,按照工作职责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及时登录系统录入检查结果。
(四)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自身工作职责,依法采取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各项抽查检查、情况汇总、结果公开等重点事项,严格按照抽查计划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执法监管。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效整合检查内容和流程,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发现问题要一查到底,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加强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举报监督等方面的配套衔接,做好随机抽查与审慎监管、综合监管的相互联动。
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