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
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的决定
乳政发〔2025〕6号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评估,决定《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等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凡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乳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