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83MB28626244/2025-02142 文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乳山市自然资源局 发文时间: 2025-07-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截止日期:
乳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刘军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 发布日期: 09:11:58
  • 文章来源:乳山市自然资源局
  • 点击次数:

因刘军保管不善,将银滩之心福海苑-16-2-204室,乳房权证银滩字第20110167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70.5㎡)、乳国用(2011)第2569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8㎡。使用权期限至2080817日止)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刘军

202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