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段英广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乳山市下初镇三甲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乳集用(90)字第03360293号遗失。房屋所有权证:1319-07-06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乳集用(90)字第03360293号,房屋所有权证:1319-07-062号遗失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段英广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