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1083004366958U/2025-03130 | 文号: |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单位: | 乳山市民政局 | 发文时间: | 2025-09-1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乳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管社会组织:
为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有关规定以及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4年修订)的通知》(鲁民函〔2024〕42号)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市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2023年9月1日前,在乳山市级登记成立,未参加过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市管社会组织;
(二)在市管社会组织评估中未获得3A及以上等级;或者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且满2年的市管社会组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一)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
(二)被市民政局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三)2024年以来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四)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列入各领域失信名单的;
(五)不符合评估条件其他情形的。
二、评估原则
1.自愿评估原则。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市管社会组织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评估。
2.不收取费用原则。本次评估的全部费用由市民政局承担,不向评估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以评估为名向社会组织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
3.分类评估原则。按照分类评估的原则,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分为8个类别。其中,社会团体分为行业协会商会类、学术类、联合类、职业类、公益类、体育类6类,民办非企业单位1类,基金会1类。
三、评估标准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设置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依据综合评价得分确定:5A级:得分180分及以上;4A级:得分160分-180分(不含);3A级:得分140分-160分(不含);2A级:得分120分-140分(不含);1A级:得分100分-120分(不含)。(社会组织党建分数占比50%)。
四、评估机构
市民政局设立市管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评估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评估委员会下设评估办公室,负责评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评估工作。评估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科。
五、评估结果运用
(一)对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二)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以将评估等级作为信誉证明出示,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为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必备条件。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四)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文件要求,评估结果为4A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是社会组织申请设立、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应具备的条件之一。
六、评估程序
社会组织评估严格遵循下列程序:发布评估通知;申报自评;审核社会组织参加评估资格;组织实地考察和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召开评审会、审核初步意见并确定评估等级;公示评估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受理复核申请和举报);确认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并发布公告;向获得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
七、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9月22日-9月30日):参评申报。发布评估通知,市管社会组织了解评估指标内容,明确申报类型。有意参评的市管社会组织按照要求填写《2025年度市管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附件1),于9月30日前,签字盖章发送至rssmzjmgb@wh.shandong.cn。
(二)第二阶段(10月1日-11月1日):自我评估。参评社会组织按照评估指标和评估资料目录,认真准备纸质相关佐证材料并装订成册,标明“评估材料”字样,一式三份提交市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11月2日-11月22日):组织初评。在对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提交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后,由评估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和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征求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意见。
(四)第四阶段(11月23日-12月13日):审核公示。组织召开评估委员会评审会议,采取路演和书面集中评审打分的形式进行审核,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受理复核申请和举报,作出裁定。
(五)第五阶段(12月14日-12月24日):公告颁证。市民政局按照评估委员会的评估结果,授予评估等级,向社会公告。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八、有关要求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职能转移的基础,对于加强社会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十分必要。请各业务主管单位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督促符合条件的市管社会组织参加评估。符合评估条件的市管社会组织应根据本组织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对照评估标准,明确申报类型,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做好参评工作。
材料报送:乳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科
报送地址:城区街道天水路5号
服务电话:6663343 6653745
乳山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