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村镇房屋村于守兴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日期:2025-09-28 15:00:56
  • 文章来源:乳山市夏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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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守兴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乳集用(91)字第12030031号遗失,土地面积116平方米,坐落于夏村镇房屋村,用途为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土地证乳集用(91)字第12030031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华、于湖

2025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