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民政局关于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36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5-09-03 15:34:40
  • 文章来源:乳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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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单亲家庭孩童心理健康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儿童工作的关注,根据我局职责,现向您简要介绍我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近年来,我市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一是儿童保障制度不断健全。我市2009年实行孤儿保障制度以来,逐年不断提高保障水平,2024年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124元,目前,全市保障孤儿14人,年发放资金35万元。2015年建立了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将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自身重病或重残未满18周岁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儿童纳入了保障范围,2024年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3元。2020年又将困境儿童中父母重残等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按照孤儿标准进行保障。目前,全市共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3人,重点困境儿童21人,特殊儿童5人,年发放保障资金250.3万元。二是困难儿童救助力度不断加强。将符合低保条件的173名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持续开展助学活动,近五年来,每年通过慈善助学等渠道,共救助困难家庭学生582名,投入资金103万元。实施孤儿健康关爱活动,2020年与市医院签订协议,组织实施了“孤儿康复明天计划”、“孤儿健康关爱行动”系列活动,建立了孤儿健康档案,每2年为孤儿提供1次免费健康查体近五年来共提供查体27人次,投入资金21362元。三是残疾儿童补贴水平不断提升。2016年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以来,不断提升补贴水平,2024年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2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13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目前,我市享受残疾人补贴的儿童168人,年发放补贴34.3万元。四是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不断强化。建立健全关爱保护长效机制,强化镇村儿童关爱队伍建设,镇街配备儿童督导员16人,村居儿童主任635人。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和帮扶台账,实行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报告制度,通过儿童主任做好定期走访,将符合条件的44名儿童信息全部采集录入了山东省“留守儿童管理系统”,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实时进行更新。五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依托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各镇街设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以来,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相结合,我局联合市司法局多次开展“未保法”宣传月活动,同时,组织镇街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采取集中宣讲、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宣传“未保法”,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份,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五是落实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职责。制定《乳山市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评估方案》,对常住地为乳山的78名孤困儿童和35名留守儿童家庭进行入户走访,针对其家庭监护状况进行评估。严格做到评估儿童“一户一档”,同时根据监护能力评估等级和实际情况,对确有需要的家庭开展干预工作。六是督导各镇街夯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督促村(居)民委员会为处于监护缺失或监护不足状态的农村留守儿童选择受委托监护人,并指导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确保此类儿童得到有效监护。七是适度减轻贫困未成年人大病患者家庭的医疗负担。乳山市慈善总会2023年开展贫困家庭未成年人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为8名患有重大疾病的未成年人发放救助资金70698元。

儿童保障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和发挥作用不够等短板,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提升优化。

一是强化部门职责,健全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规定和保障措施,细化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关爱保护措施因地制宜、切实可行,因人施策、按需帮扶。二是继续加大困境儿童保障力度。落实好主动发现机制,对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困境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按月足额发放儿童保障资金。三是加大留守儿童关爱力度。充分发挥儿童主任作用,确保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无人监护现象,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形成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格局。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基层能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探索通过设置公益岗位、聘用专业社工、吸纳志愿者等途径,充实救助工作力量,民政部门加强工作指导。

乳山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