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乳山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rushan.gov.cn/col/col70390/index.html)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乳山市信访局联系(地址:乳山市胜利街76号,电话:0631-665243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乳山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其中,政府会议4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预决算6条,人事信息3条,政务公开专题1条,通知公告类12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我局明确信访相关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申请渠道、办理时限,在门户网站、信访接待大厅显著位置公示申请指引,方便群众提交涉及信访事项办理细节、政策依据等相关信息公开申请,针对不予公开事项详细说明理由,有效化解因信息不明确引发的信访疑虑,切实保障群众合法信息权益。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多级审核,精准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范围,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个人隐私等违规泄露情况。一是规范源头管控。将公开要求嵌入信访业务全流程,依托信访信息系统,对信访法规政策、办理流程等核心信息统一梳理归档,动态更新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二是对公开时限按月、季、年进行分类处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的时限要求,做到及时公布上网,做好动态维护。三是对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坚持不审不发、不真实不发、质量不高不发的原则。四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负责”“一事一审”的原则,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机制,对全局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
4.平台建设方面。依托信访接待大厅,整合公开服务与信访接待功能,设立信访公开专属窗口,摆放宣传手册,在电子屏主动公开信访工作相关信息,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时,现场提供公开信息查询、政策解读服务,精准对接信访诉求与公开需求,实现“信访接待+信访公开”一站式办理。设置信访公开查阅区,工作人员现场引导群众获取公开信息;同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访专栏,实时公开信访相关信息,实现线下咨询与公开服务无缝衔接,不断畅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
5.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协调统筹作用。我局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各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单位人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强日常监测和风险研判,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网络公开平台安全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公开信息的形式、内容较为单一,多以文字原文公开为主,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生动易懂的形式较少,部分群众理解存在难度。
下一步,我局将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聚焦群众高频咨询的信访受理范围、办理流程、救济途径等政策要点,制作解读手册,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推送,增强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方面:2025年市信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面:2025年市信访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3.其他方面:2025年,我局多次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群众对信访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一是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信访工作条例》暨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月、“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主题活动,通过举办法治宣传咨询活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利用网站、公开栏等平台,开展普法活动,推动信访法治宣传教育从信访窗口向社会全域延伸。二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扎实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暨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月活动,深入社区、街巷,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读等形式,向群众普及信访法定流程、诉求表达规范等知识,主动公开信访渠道及办理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