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26-01-05 16:15:18
  • 文章来源:乳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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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根基。始终将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职责职能变化,新设立资产科和基金科,为履行相关职责提供依据。将法治理论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常态化组织观看法治教育学习视频,不断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思维。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查摆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健全制度体系,规范财政权力运行。聚焦财政核心职能和关键环节,持续推进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将年度预算安排意见报市人大会议审批通过并组织执行,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及时清理和修订局内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幼儿园入托费报销标准、配套费征收标准等,确保制度规定合法合规、协调统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法涉诉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6名干部新取得行政执法证。

(三)严格依法履职,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坚持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财政收入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和应用,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成197个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以及1210个项目绩效目标审核。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组织集中采购52次,采购金额8883万元,资金节约率5.2%,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加强财政资金各环节监管,常态化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机关事业单位专项资金检查,不断严肃财经纪律。扎实推进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开展防非集中宣传活动71场次,刊发防非宣传信息20余篇。

(四)优化政务服务,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大力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结果、财政政策法规等信息300余条,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优化财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流程,发放财政电子票据435.85万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信财银保”平台为企业申请贷款33笔,合计1.96亿元。落实金融政策,为7家企业申请科技支行贷款合计6400万元。“真金白银”助企发展,拨付涉企奖励资金4282万元。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仍需持续强化。部分干部在思想上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仍然存在重实用主义、轻程序正义的惯性思维,在具体工作中,难以将法治思维、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于财政业务实践,特别是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尚有提升空间。法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学用结合的机制不够完善。

(二)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当前普法工作仍较多沿用集中学习、资料发放、横幅宣传等传统形式,宣传的吸引力与社会参与度不足。对创新普法方式与渠道的重视程度不够,制约了普法覆盖面的有效拓展。从受众范围看,现有普法活动多面向财政系统内部及相关服务对象,面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企业和群众的财政法规政策宣讲仍显薄弱,受众覆盖面偏窄。部分宣传内容偏向专业表述,与公众日常生活的联系不够紧密,不易引起共鸣与认知兴趣。

(三)执法队伍专业能力与履职要求尚有差距。专职执法人员比例仍然偏低,且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相对有限,系统化、专业化的法律培训机制尚未健全,导致部分执法人员在法律条文理解和适用上存在不足。另外,随着监管对象范围扩大、执法环境日趋复杂,现有执法力量在高效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等方面也显不足,影响执法的整体效能与纵深推进。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发挥核心作用,统筹谋划部署。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财政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带头落实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坚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年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157项。带头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将个人重大事项、单位重要工作向组织及时报告,自觉接受监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做到逢提必谈、逢节必提醒,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6部,开展警示教育大会和专题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学习30余次。

(三)强化督促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定期对局内各科室落实法治建设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提醒约谈。通过以上率下、压实责任,有力推动全局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法治理念教育。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用法机制,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制定实施年度法治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教育方式,突出以案促治和实践指导,重点提升财政干部在预算管理、政府投资、风险防控等领域的法律实务能力。

(二)强化财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加强对财政政策落实、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关键领域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拓展财政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强政策解读与公众互动,提升公开的时效性和可读性。

(三)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水平。通过邀请专家学者,对执法队伍进行专业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普法教育,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中需要常用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解读,增强执法实践能力。根据公职人员招考计划,招录法律专业相关干部,补齐执法人员专业性不强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