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下列单位开业后已经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该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规定的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本机关拟对下列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与下列单位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下列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蔡鹏 联系电话:18863173798
联系地址:乳山市市场在监督管理局金谷园市场监管所
决定处罚单位名单:
1.乳山建达兴贸易有限公司
2.乳山市丰泽水电暖安装有限公司
3.乳山市力树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4.乳山市全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乳山市中泰安祥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乳山永盛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7.乳山育松贸易有限公司
8.山东翔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附件:
行政处罚告知书.rar
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