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830043672640/2026-07288 文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乳山市南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6-1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截止日期:
南黄镇西珠塂村姜永均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日期: 2026-10-30 10:05:14
  • 文章来源:乳山市南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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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永均因保管不善,将西珠塂村姜永均房产证丢失,房产证号:乳房南字第200262号,面积50.8平方米,用途为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该房屋继承人为姜同杰,姜同杰现声明将房产证号:乳房南字第200262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同杰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