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往镇绕涧村刘全尹,因保管不善,将诸往镇绕涧村刘全尹土地证丢失。土地证号:乳集用92字第06320704号,占地面积126平方米,用途为房屋;土地证号:乳集用92字第06320705号,占地面积124平方米,用途为房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土地证号:乳集用92字第06320704号、土地证号:乳集用92字第06320705号)作废。
声明人:刘全尹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