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乳山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着力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洋村口湾成功创建国家级美丽海湾,乳山湾入选省级美丽海湾典型案例,生态质量指数连续4年位列威海市第一。
一、水环境质量
全市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3个考核断面水质均优于或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全市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状态。龙角山水库和乳山河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根据上级部门反馈的2025年海水监测数据,乳山市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海水水质优良比例为100%。
二、大气环境质量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92.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6。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值、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分别为7μg/m3、16μg/m3、1.2mg/m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标准(20μg/m3、40μg/m3、4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分别为42μg/m3、23μg/m3、140μg/m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70μg/m3、35μg/m3、160μg/m3)。
全市大气降水pH值范围为6.5-7.6,pH值均大于 5.60,全市未出现酸雨。
三、声环境质量
全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监测值范围为41.8~69.5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较好”等级。
全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监测值范围为58.6~65.3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好”等级。
全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声环境相应功能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