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爱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乳山口镇改造夼村的不动产权证书:乳山房权证乳山口字第201503960号(所有权人:孙爱萍,建筑面积79.43平方米)、乳集用(2010)第14120760号(土地使用权人:孙爱萍,建筑面积151.2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乳山房权证乳山口字第201503960号、乳集用(2010)第14120760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爱萍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