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经乳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同意,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培育机构承担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任务
2026年,我市拟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人才需求,举办一批市县两级培训班、市级专题培训、省级专题培训等培训内容,具体人数以威海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下发的任务数为准。
二、培育机构职责
负责建立培训班管理制度、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培育对象、设置培训课程、委派或聘请授课师资、优选培育教材、落实培育任务、建立培育档案、开展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实施,接受质量监管和核验评价。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机构应在培育任务相关行业领域内具备较高水平,能较好满足培育需要。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申报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有健全的财会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具备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且已申报成功并认定为威海市级实训基地或田间学校。
2.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具备承担单班次70人培训任务的能力。
3.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能对学员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和培育。开展培训期间配备管理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指导教师、专职管理人员4人以上,全程参与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工作。
4.容纳70人以上同时用餐,具有独立、干净卫生的后厨场所和设备。容纳70人以上同时入住,有供学员学习的座椅、具备卫生间、空调、网络和洗浴条件等。
5.无不良记录,例如:往年未按期完成培育任务,存在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行为,三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
6.自觉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教育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7.制定相关安全措施,能够保障培训期间人员安全;具备处理紧急情况的车辆、医疗条件等。
8.具备开展后续跟踪服务及规范管理能力,能够采集如实反映培训过程的数据信息并进行编辑整理,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9.自愿在市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配合做好防灾减灾等各类应急性培训工作。
四、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请具备条件并有意愿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自愿申报,机构须如实提交《2026年乳山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并装订成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026年乳山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4.往年承担培育任务证明材料。
5.课堂教学场所、设施设备、食宿条件、安全措施等。
6.其他可以展示培育工作能力和专业优势的材料。
(二)镇街初审
各镇街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评估认定
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人员对申报机构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评估,结合各培育机构专业特长、培训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培育机构并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四)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由乳山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与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培育的目标任务、完成期限、培育对象遴选方式和要求、培训方式、质量要求、资金用途和绩效目标等,培育费用按有关规定支付。
(五)工作要求
培育机构要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要求和乳山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安排,规范开展培训工作,接受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监管和绩效管理。
对培训基地实行综合考核、动态管理,承担培训任务的,未能按期完成或培训效果达不到要求,下一年不再安排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育基地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五、申报时间
请按照本通知和申报书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乳山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广播学校,电子版同步发送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戴璐
电 话:0631-6686683
邮 箱:rssngx@wh.shandong.cn
地 址:乳山市商业街117号乳山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广播学校
乳山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