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下列单位开业后已经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该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规定的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
1.乳山市崇德医养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2.桃李云网络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3.威海世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圣缔亚歌(威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山东宝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威海宏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淦通(山东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8.威海市宝亲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9.山东浩博极光量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艺科(威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下列单位开业后已经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该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规定的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
11.威海凯粤营销策划服务中心
12.威海嘉妤软件开发中心
13.威海盛鑫文化传媒中心
本机关拟对以上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与以上单位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以上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限以上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铭铖 联系电话:6445315
联系地址:乳山市下初镇驻地
附件:
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