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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法证件遗失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4-23 15:53:20
  • 文章来源:乳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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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我单位执法人员王琳琳(执法证件号码15100421021),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自失效之日起作废。

凡有人员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单位举报(举报电话:0631-6661989),特此公告。



乳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乳山市文物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