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山东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6-06-22 16:25:38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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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38号)要求,我单位严格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初步拟定山东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为广泛接受社会及干部职工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名单

先进集体(1个)

乳山市海阳所镇

二、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先进集体:乳山市海阳所镇

乳山市海阳所镇为正科级单位,共有在职人员62人,主要承担辖区内高质量就业创业工作的规划与实施。近年来,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耕蓝色经济,打造全链条牡蛎产业,将高质量充分就业与乡村振兴紧密相结合,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获得“全国重点镇”“全国美丽宜居小镇”“省级创业型乡镇”“省级创业街区”“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镇‌”“山东省滨海养生特色小镇”“威海市青年发展友好型乡镇”等荣誉称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

四、监督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和反馈。

联系电话:0631-6652017

电子邮箱:rsrsjzcfg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中苑街 14 号‌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