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威海市医保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自主申请,我中心正式解除与乳山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威海永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十七店、威海永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心堂十五店、乳山市午极镇卢家村卫生室等71家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协议关系,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涉及退出定点医药机构名单.xls
乳山市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