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规定,我局于2026年6月3日完成威海市医疗保障局组织的2026年协议签署工作,已与符合医保定点管理的22家医院,187家定点零售药店,83家诊所、门诊部及服务站,23家长护机构,261家村卫生室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现向社会予以公示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详见附件),供参保人员就医选择。
请各定点医药机构根据文件要求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好医保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参保人提供优质服务。
乳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