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暑期旅游市场整治“利剑行动”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2026-07-29 09:20:46
  • 文章来源:乳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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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重大民生实事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破解暑期旅游市场乱象频发、投诉高发等突出问题,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市纪委部署要求,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导游乱象、强迫购物、不合理低价游”等顽瘴痼疾,全链条打击虚假宣传、强迫购物、旅游诈骗、恶性竞争等突出违法违规问题,通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广大游客及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旅游行业规范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文化和旅游部门重点任务

1.整治旅游合同违规问题。全面推行使用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严查不签订合同、签订“阴阳合同”“虚假合同”,合同中未载明购物场所、停留时间、另行付费项目等关键信息的行为,以及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行为。

2.整治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查处未经许可经营、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违规转团拼团、委托无资质主体承接业务、服务网点擅自带团等违法行为,清理“僵尸社”“空壳社”。

3.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严厉打击以不合理低价诱骗游客,通过安排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违规行为,严查旅行社借助销售预付卡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4.整治导游违规执业行为。重点查处无证带团、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诱导强迫消费、收受回扣、擅自更改行程、缩减游览时长、索要小费、兜售商品等问题。

5.整治非法网络旅游招徕。依据鲁文旅执〔2026〕5号文件开展暑期专项整治,严查线上主体资质不符、信息虚假、夸大宣传、低价引流等行为。

6.整治旅游包车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旅行社租车“五不租”规定,查处租用无客运资质、无有效运输证件、未安装定位设备、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未签订包车合同等行为。

7.强化旅行社出境游监管。严格执行出境游“一团一报”“团进团出”及跨境赌博防范管控要求,严禁宣传涉黑名单旅游目的地,严查出境游领域非法传教等违法经营活动。

(二)公安部门重点整治任务

1.加强旅游市场治安管控。依法查处旅游领域强买强卖、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涉治安、刑事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以虚构旅游项目、伪造经营资质收取预付款,具有非法占用目的,涉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

2.严查旅游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健全行刑衔接协作机制,对市场监管、文旅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违法线索,依法立案侦查。

3.整治旅游门票倒卖乱象。聚焦景区、文博场馆、交通枢纽等重点部位,会同文旅、交通、场馆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依法查处囤积抬价倒卖门票、车船票等违法犯罪行为。

4.维护专项整治行政执法秩序。整治期间,对隐匿损毁证据、伪造材料、作虚假证言、使用暴力或软暴力阻挠执法等妨害公务、涉嫌治安违法或刑事犯罪的,依法从严从快查办,保障各部门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整治任务

1.严查旅游客运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营运旅游客车擅自改装、未持有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不按包车牌载明事项运行、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车辆从事经营等违法行为。

2.规范旅游包车备案管理。严格落实旅游包车趟次备案审核制度,严控长距离跨区域、长周期、线路走向与包车合同不一致的包车牌核发。对信息化“打非治违”、假期提级管控等工作中发现存在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动态监控不在线等违规行为的企业,按要求将包车牌审核调整为人工审核,从严审核运输企业经营资质、从业人员资格、车辆技术状况等。

(四)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整治任务

1.查处虚假违法旅游广告。打击民宿、酒店、景点等旅游服务提供者通过户外、互联网等各类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商业广告行为,净化旅游广告市场环境。

2.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经营秩序。紧盯餐饮住宿、景区消费、旅游购物等重点领域,严厉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3.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聚焦旅游购物商圈、景区商铺等重点点位,严肃查处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游客消费权益的违法行为。

4.整治其他违法行为。打击旅游购物场所向旅行社、导游支付“人头费”“返点”等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清理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游客权益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 (2026年7月25日—31日)印发全市暑期旅游市场整治“利剑行动”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对标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二)集中整治 (2026年7月31日—10月10日)

组织旅行社、导游和相关涉旅市场主体对照整治重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同时各部门对涉旅市场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确定打击治理重点。结合旅游旺季及问题排查情况,各部门开展多轮次集中整治行动,聚集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主体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查办违法违规案件。按照“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同共治、标本兼治”原则,全面打击强迫交易、旅游诈骗、倒卖门票等涉旅违法违规问题,深挖彻查强迫购物、商业贿赂等行业乱象背后的利益链条、灰色链条,实施全链条排查、全链条整治、全链条打击。依法查处各类行政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按照行刑双向衔接相关要求,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严禁有案不查、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对监管失职渎职线索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形成“刑事打击+行政追责”双重震慑。

(三)巩固提升 (2026年10月10日—10月20日)

全面汇总工作进展、成效亮点,全面评估整治成效,梳理存在的问题,深化源头治理。结合实际研究优化举措,梳理固化典型经验与有效做法,推动整治成果制度化、常态化。持续补齐监管短板,夯实治理根基。请各相关部门于10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利剑行动”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与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工作会商机制,结合《乳山市2026年度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推进工作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整治行动宣传,常态化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游客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积极挖掘宣传旅游行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正面典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定期发布行政处罚和旅游投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释放严管严查强烈信号,层层传导监管整治压力,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做好应对处置等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聚焦暑期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持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从严从重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双下降”(举报数、投诉数下降)、“双提升”(检查企业数、查办案件数提升),确保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