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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八)销号公示

  • 发布日期:2026-08-10 14:54:16
  • 文章来源:乳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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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八)经验收,已完成整改,现进行销号公示。公示期限: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6651025。

反馈问题

威海市方案八:乳山市渔轮厂有限公司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整改目标

威海市方案明确的整改目标:推动修造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落地;加强修造船企业监管,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整改措施

威海市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将修造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对日常检查和联合督查时发现的生态环境方面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2022年4月,渔轮厂完成环评备案;2022年8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已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