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三)经验收,已完成整改,现进行销号公示。公示期限: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0631-6652715。
反馈问题 | 威海市方案十三:乳山市9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 |
整改目标 | 威海市方案明确的整改目标:对南黄、大孤山、崖子镇等9个镇驻地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
整改措施 | 威海市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 针对城镇污水治理问题,2021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南黄镇、诸往镇等9个镇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 2021年8月,南黄、大孤山镇等9个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目前设施正常运转。 已整改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