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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三)销号公示

  • 发布日期:2026-08-03 10:04:57
  • 文章来源:乳山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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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三)经验收,已完成整改,现进行销号公示。公示期限: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0631-6652715。

 

反馈问题

威海市方案十三:乳山市9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

整改目标

威海市方案明确的整改目标:对南黄、大孤山、崖子镇等9个镇驻地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整改措施

威海市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

针对城镇污水治理问题,20218月底前全部完成南黄镇、诸往镇等9个镇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20218月,南黄、大孤山镇等9个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目前设施正常运转。

已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