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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乳山市检验检测中心对乳山市巧媳妇饭庄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盘子)进行抽检,2026年7月23日,我单位收到检测报告(编号RSJC26062014),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6年7月6日,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乳山市检验检测中心对乳山市顺心快餐店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盘子)进行抽检,2026年7月28日,我单位收到检测报告(编号RSJC26072118,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7月27日,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乳山市巧媳妇饭庄送达《检验报告》(编号RSJC26062014),因该餐具是提供给就餐者使用的,未售出,无需进行召回。
2026年8月3日,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乳山市顺心快餐店送达《检验报告》(编号RSJC26072118),因该餐具是提供给就餐者使用的,未售出,无需进行召回。
(二)处置情况
乳山市巧媳妇饭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乳山市顺心快餐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按照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乳山市巧媳妇饭庄、乳山市顺心快餐店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
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