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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诉与调解服务指南

  • 发布日期:2026-09-04 17:05:03
  • 文章来源:乳山市商务局
  • 点击次数:

一、事项名称

外商投诉与调解。

二、办理依据

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20年第3号令)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乳山市商务局(乳山市府前路8号2楼203室)。

四、办理条件

(一)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投诉请求;

(二)符合投诉主体资格;

(三)有具体的投诉事实、理由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四)属于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中规定的投诉事项范围。

五、申请材料

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向投诉受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其中应列明投诉事项基本情况、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投诉材料应当用中文书写。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投诉受理机构审查投诉材料。

(三)投诉受理登记。

(四)通知被投诉人。

(五)处理投诉。

(六)投诉处理完结后,将投诉处理结果通知投诉人。

(七)进行结案登记。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投诉受理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受理的投诉事项,因争议或纠纷事实复杂、当事人不配合投诉受理机构工作或其他原因,导致投诉事项处理工作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应及时通知投诉人。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乳山市商务局外资管理科。

(二)电话咨询:0631-6651117

外商投诉与调解服务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