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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干部接收报到需要办理的程序
(一)复员干部持省军安办报到通知书、部队行政介绍信、复员证、投靠对象户口薄、身份证(照顾夫妻关系须补充结婚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军安办办理接收报到事宜。
(二)须在五城区及高新开发区落户的复员干部,凭市军安办开出的入户指标、入户介绍信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事宜。
(三)凭市军安办开出的行政介绍,到指定地区(市)县军安办办理档案存放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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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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