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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名 称 |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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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类 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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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机 构 |
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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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范 围 |
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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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依 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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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程 序 |
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二代证”手续后,公民凭“二代证领取凭证”及户口簿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并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交纳10元的证件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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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资 料 |
居民户口簿、“二代证领取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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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期 限 |
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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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标 准 |
每证1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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