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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1.事项名称:机动车委托、受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2.办理窗口:乳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车管服务大厅 3.收费标准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 每辆 100 50 60 30 汽车设备检验100元/辆次,人工检验50元/辆次; 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设备检验60元/辆次,人工检验30元/辆次。
办理程序 (1) 到车辆管理所车辆服务大厅提交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书面申请 (2) 领取排队号 (3) 提交委托异地车管所申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申请书、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领取《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及《机动车行驶证》 (4) 到受托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后应将《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回执原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返回成都市车辆管理所 (5) 确认机动车 (6) 提交《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到车辆管理所市政务服务收费厅 (7) 到银行指定窗口缴纳相关费用 (8) 持《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和缴费凭证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回执。
前置条件 1 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 2 委托检验的机动车是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受委托检验的机动车为登记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出具《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委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代为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3 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车辆报废期限 4 车辆无被盗抢、非法拼组装嫌疑 5 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不得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6 大型载客汽车不得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