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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委托、受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概述
1.事项名称:机动车委托、受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2.办理窗口:乳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车管服务大厅  
3.收费标准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 每辆 100 50 60 30  
汽车设备检验100元/辆次,人工检验50元/辆次; 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设备检验60元/辆次,人工检验30元/辆次。 

 办理程序
(1) 到车辆管理所车辆服务大厅提交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书面申请
(2) 领取排队号
(3) 提交委托异地车管所申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申请书、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领取《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及《机动车行驶证》
(4) 到受托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后应将《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回执原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返回成都市车辆管理所
(5) 确认机动车
(6) 提交《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到车辆管理所市政务服务收费厅
(7) 到银行指定窗口缴纳相关费用
(8) 持《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和缴费凭证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回执。

前置条件 
1 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 
2 委托检验的机动车是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受委托检验的机动车为登记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出具《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委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代为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3 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车辆报废期限 
4 车辆无被盗抢、非法拼组装嫌疑 
5 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不得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6 大型载客汽车不得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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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中共乳山市委  乳山市人民政府
    承办:乳山市信息产业局 Email:rushan@rushan.gov.cn 电话:0631-6666359 686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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