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事项名称: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 2.办理窗口:乳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车管服务大厅 3.收费标准:临时号号牌 每张 5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格[2004]2831号
办理程序 (1) 到车辆管理所车辆服务大厅。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可到车管所委托的各“临时行驶车号牌委托办理点”办理 (2) 领取《临时行驶车号牌申请表》 (3) 按要求填写《临时行驶车号牌申请表》 (4) 领取排队号 (5) 提交《临时行驶车号牌申请表》、机动车来历凭证原件、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或者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领取《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 (6) 持《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领取机动车临时号牌
申请材料 》临时行驶车号牌申请表
前置条件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 1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 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3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4 机动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5 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6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7 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8 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