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即国家人口计生委9号部长令) 《成都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所需资料: 婚育证明的项目检查 对于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外来流动人口,要认真进行婚育证明的项目检查,并加盖《计划生育验证专用章》
服务程序: 申请 1、对于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外来流动人口,要认真进行婚育证明的项目检查,并加盖《计划生育验证专用章》,向流动人口宣传成都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和服务内容。 2、对于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但婚育证明的项目不全,特别是没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其及时到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检查并落实措施后才能验证。 承办 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计生委窗口办理
收费依据、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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