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网上办事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办事

 
 病残儿医学鉴定
 
 
[审批条件]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二条: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生育的子女因各种原因致病、致残,要求再生育而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

[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填写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申请表。
(二)提交户口簿、有关病史资料。

[审批程序]
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原则上应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单位或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县级计生部门进行审核→市人口计生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通知鉴定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15个工作日(不含专家鉴定时间)

[审批费用]
不收费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主办:中共乳山市委  乳山市人民政府
    承办:乳山市信息产业局 Email:rushan@rushan.gov.cn 电话:0631-6666359 6860003
    ICP备案编号:鲁ICP备05006093号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