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对象:正常退休人员(缴费满15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服务内容:支付养老金
需提供资料: 1、个人档案 2、身份证原件 3、社会保险卡 4、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5、独生子女证 6、与社保局签定的银行代扣协议书。
服务程序: 1、单位或个体劳动者本人直接向社保局提出退休申请,提交申领者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原始档案等资料,填写《申请表》后按以下程序办理: 2、到身份证所在地的社保经办窗口办理→基金征集处专人当日内办理参保人员缴费终止→养老处专人当日内计算基本养老金→综合处当日内审定基本养老金→养老处当日内制作《乳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通知书》交申领者本人签字→退管处处长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限内汇总资料→基金管理处及委托银行按时制作养老金存折→退管处于次月16日至30日将养老金存折发给申领者本人。
承办部门:养老处
服务时限:工作日内随到随办
收费依据、标准:免费
备注: 1、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经办人前来办理; 2、无用人单位的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附表: 1、银行代扣协议书。(由前来办理人员自己提供) 2、《申报表》(由社保局提供) 3、《基本养老金审定表》(由社保局制作,申领者本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