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规程 概 述 服务名称:机关事业单位生育报销 服务对象:生育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 服务内容:拨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费用 服务时间:工作日办理,随到随办 服务时限:生育后60天以内前往办理报销手续 收费标准:免费 服务程序 1、 经办人审核提供的材料; 2、 微机查询是否享受待遇; 3、 将相关信息输入微机并打印拨付单据; 4、 申报人与经办人在拨付单据上签字; 5、 申报人持拨付单据到基金管理处办理拨付手续。 需提供资料 1、 本人身份证(如是代办则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 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3、 出院证明书; 4、 生育证; 5、 社保卡; 6、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备 注 拨付单据自打印之日起7日内有效,逾期则需重新办理。 |